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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|河北香河五百户镇:保管物受损起纠纷 妥善调解促和谐

来源:网络| 2022-11-08 08:39:56

近日,河北香河五百户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保管物受损引起的矛盾纠纷,实现了矛盾快调快结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某村村民李某甲与李某乙两人是要好的朋友。上个月,李某甲因要急于装修家中房屋,便委托李某乙暂时替自己代管一下笔记本电脑,并许诺会支付给李某乙保管费。几日后,李某乙需要查阅一些资料,苦于家中无电脑没法上网,便私自将李某甲的电脑打开。李某乙在上网过程中遭到病毒攻击,最终导致硬盘数据丢失,无法正常使用。李某甲知悉后,及时将电脑拿去维修,为此花去维修费1000余元。李某甲要求李某乙赔偿自己的损失,李某乙不肯。11月3日上午,当李某甲再次找到李某乙要求其赔偿损失时,被李某乙严词拒绝,由此发生纠纷。当日下午 ,此纠纷被该镇司法所主动调解。

调解员理清事由后,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,针对此案事实,本着不偏不倚的原则,就相关法律问题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耐心的讲解:我国《民法典》第895条规定:“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本纠纷中,李某乙作为电脑的保管人,只能对其妥善保管,而不具备使用或处分保管物的其他权利。但其却在未经李某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,并造成了电脑损坏的事实,其本身存在过错,因此,李某乙应当对由此给李某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,李某甲与李某乙达成口头协议,李某乙于一周内赔偿李某甲修电脑的费用。

至此,该起保管合同纠纷案圆满调解,收到了良好成效,使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得以进一步落细落实。

据悉,近年来,该镇司法所在民事纠纷调解中,注重加大调解工作力度,通过调解,及时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,实现定纷止争;案件调解结束后,及时回访以了解履行情况,竭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情、法、理三者兼顾,确保案结事了人和,保社会安定和谐。

接下来,该镇将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举措,力促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调解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(通讯员 张媛培)

(编辑:贺梦醒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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